9001cc金沙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教育 > 奖助学金 > 正文

奖助学金

关于评选2020年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助学金的通知

时间:2020-12-09

 

各班级:

为体现湖北省人民政府对在外省求学学子的关怀,彰显湖北商人投身慈善的情怀,激励湖北籍大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全面成才,湖北省人民政府驻山西办事处与山西省湖北商会联合在我校设立自强奖助学金。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驻山西办事处与山西省湖北商会的通知,现开展2020年湖北商会自强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为做好本次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湖北籍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项目及标准

(一)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

共奖励23名,其中:

特等奖1名,奖励10000元;

一等奖2名,每人5000元;

二等奖20名,每人3000元。

   (二)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

   资助20名,每人20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俭朴、积极进取。

    3.明礼诚信、富有爱心、关心集体,体质良好。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较高。

  (二)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俭朴、积极进取。

    3.明礼诚信、富有爱心、关心集体,体质良好。

    4.是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经班主任审核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评审推荐。学院审查申请学生的评选资格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组织评审会确定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推荐人选23名、助学金推荐人选2名,并将所有推荐人选在学院范围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党委负责人签字同意报学生处。

(三)校级评审。学生处牵头组织评审会,评审确定获奖及受助人选并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湖北省人民政府驻山西办事处和山西省湖北商会审核,并发放资助资金。

五、上报及存档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电子版《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二)推荐学生一览表电子版。

(三)评审备案表电子版。

以上材料各学院于1211日前提交至文韬6/7二层9001cc金沙20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现场拷贝。

(四)获奖学生应准备一份2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及所获荣誉列表)、一份10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一封真挚的感谢信,并附高清一寸照一张、高清生活照一张,以上电子版由学院审核后以学生姓名命名打包。

六、注意事项

(一)曾获湖北商会自强奖学金或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评选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时,应优先考虑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

 

 

                                  9001cc金沙学生科

                                      202012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