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关于遴选新增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关于各分学位评定委员会报送导师遴选材料的相关事宜的通知》和《关于申请博导、硕导人员填写公示材料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对我院申请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公示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致电科研科,0351-392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