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学位办[2019]8号《关于印发<中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通知》、校学位办[2019]7号《关于印发<中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通知》文件规定,经初审,并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投票表决,确定了推荐人选,现将其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推荐名单。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致电科研科,0351-392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