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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中北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基本规定

时间:2017-08-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各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培养目标

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观点,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领域的外文资料,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专业领域

应认真确定本专业领域内涵、领域覆盖范围、前沿研究领域。培养方向要体现本专业领域发展和社会多样化需求。

三、学习年限

攻读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课程阶段1年,专业实践1年,论文阶段1年。

四、课程设置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要建立一个较为科学、合理的课程结构体系,应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

课程教学内容要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教学过程要改变那种教师讲、学生听的传统教学方式,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要注重培养学生研究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课程分为两类:必修课和选修课。

必修课应比较稳定和相对集中,按专业领域设置。课程内容应具有基础性、系统性和先进性。

选修课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

五、专业实践

(一)实践课程

1、文献检索与文献综述:由教师讲辅,学生进行文献检索。要求查阅一定数量的文献资料,写出不少于五千字的文献综述报告。

2、外文科技写作与实践:由教师讲辅,学生进行写作实践。

(二)工程训练、科技实践与创新

(从所列的条件选修9学分,以下条件任何一条若双倍满足,则相应得到的学分乘2,以此类推)

1、企业实习一年:到相关企业从事与课题相关的实践活动一年,并提供企业出具的证明。

2、获得职业证书:获得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企业专业技术调查报告:到相关企业从事与课题相关的实践活动,针对企业需要解决的某一方面的技术问题撰写企业技术调查报告。

4、参加企业技改项目:参加导师的企业横向项目。

5、工程设计:参加工程问题的工艺设计、装备制造或技术仿真等。

6、参加企业项目立项论证或结题:参加导师的企业横向项目立项论证或结题。

7、企业生产实践活动:到企业参加与课题相关的生产实践活动,实践不少于1个月。

8、学术讲座:参加8次以上学术活动,并主讲1次以上学术报告。每次学术活动要有500字左右的总结报告,注明参加学术活动的时间、地点、报告人、学术报告题目,简述内容并阐明自己对相关问题的学术观点或看法。学校提倡研究生尽可能多地参加跨学科的学术活动。

9、创新项目申报:申报山西省研究生优秀创新项目或导师的其它科研项目申报(在参加项目人员名单中)。

10、创新项目立项:申报山西省研究生优秀创新项目并立项或导师的其它科研项目立项(在参加项目人员名单中)。

11、高水平论文:发表学校学位条例要求以外的核心期刊论文并见刊,每发表一篇算一学分。

12、科技成果:取得科技成果(专利、鉴定、专著等),有排名。

13、参加学术会议:参加与课题相关的学术会议。

14、科技赛事获奖:参加研究生科技赛事并获奖。

六、学分规定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每20学时记1学分,1门课程一般不超过3学分。课程学习总学分要求为不少于38学分,必修课程不低于22学分。

七、关于双导师制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用学校导师与校外导师共同指导的方式,即双导师制。

1、导师的确定

学校导师由具有指导硕士或博士研究生资格、并且具有专业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学校导师应在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后一年内采用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

校外导师由各领域专家、学者和实践领域有丰富经验的高级专业人员担任。校外导师应在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后一年内确定。

2、导师的职责

双导师中应以学校导师指导为主。学校导师主要负责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论文选题、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位论文(特别是理论部分)的指导。学校导师应对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的质量负责。

校外导师主要负责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论文等环节的指导。

双方导师应经常交流情况,互相配合,共同指导保证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3、导师指导小组的职责

参与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其他教师,可与导师一起组成3-5人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小组,协助导师,在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专业实践、论文工作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发挥导师组集体指导的优势。

八、中期考核

在课程学习完后安排一次中期考核。中期考核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末,中期考核结果需报研究生院备案,未能按期完成课程学习任务的研究生应根据情况做出处理和说明理由。

中期考核由各学院中期考核小组组织,研究生院负责督促检查。应对每位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德、智、体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凡能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良,能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培养计划,经审核批准可进入硕士论文阶段。经考核小组认为不宜继续培养者,研究生院审核后将终止培养。

九、学位论文工作

1、基本条件:在职攻读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按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修满学分、通过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的,均可申请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

2、论文开题报告: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大量阅读文献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研究,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选题。论文选题报告要引用一定数量的参考文献。由各学院学科部组织本专业领域的骨干成员和其他研究生共同参加,公开进行。开题报告评审小组成员3-5人,由各学院学科部确定。评审小组应对报告人的选题进行严格评审,写出评审意见并按优、良、中、不通过四级评分,中与不通过的比例不得少于10%。开题报告应吸收有关教师和研究生参加,若学位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应重新作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应包括论文选题的背景意义和依据;有关方面的最新成果和发展动态;课题的研究内容及拟采取的实施方案;关键技术及难点;预期达到的目标;论文详细工作进度安排和主要参考文献等。

开题报告未获通过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院长批准后可限期重新开题,一般由原评审小组成员进行评审,仍未通过者终止培养。

开题后,研究生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修改,然后经学科带头人和导师共同签字同意后,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上交开题报告至研究生院。未经过开题的学位论文不允许答辩。

3、论文中期检查:要加强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对于论文工作抓得不紧或不认真的学生,应给予黄牌警告,甚至终止培养,论文中期检查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各学科组负责组织。

4、论文要求: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论文应在双导师指导下,由攻读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论文应有完整的开题报告和中期检查考核表。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采用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等形式。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字数可根据不同专业学位特点和选题灵活确定。学位论文基本完成后,由导师组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性、应用性、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预审,预审未通过者,不能进入答辩。

5、论文评阅:论文应聘请二位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1人为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论文作者的导师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

6、论文答辩:答辩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最后一个环节,要规范答辩管理工作。在研究生论文评阅意见和答辩委员会意见中,要指出论文的不足之处,并通过有效形式及时反馈给学生。论文答辩工作由各学院学科部统一组织,不能由导师个人组织。申请答辩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要安排进行盲审,盲审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

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5~7位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1人为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要求有3人是硕士研究生导师,1人是论文评阅人),导师不能聘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委员会设秘书1名,秘书应由讲师或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担任。

7、发表论文要求: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前应将其研究的主要成果写成论文发表,符合《中北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论文的规定》要求。

十、培养方式、方法

1、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在校全日制培养方式。

2、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考核及管理,严格执行中北大学的有关规定。

3、对每个研究生均制定具体的培养计划,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个人特长。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同一专业领域的研究生可有不同安排。

4、每个研究生必须有明确的导师,提倡采取导师领导下的指导小组形式,发挥指导小组的集体力量和作用,搞好师生合作,教学相长。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用双导师制。学位论文由校内具有实践教学经验的导师与合作单位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联合指导。来自校外的导师由学校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5、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内容与培养方式应注意与学术型研究生有所不同,要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色,科学确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合理定位,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育规律,创新培养理念,改革培养模式,确保培养质量。

十一、培养方案与培养计划

培养方案要体现本专业领域特色,重视实际能力的训练,尤其是实验和研究能力的培养;增大方案柔性,努力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注意发挥研究生的个人才能和特长,突出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培养方案应为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留有足够的余地,使研究生在选课上有更大的灵活性和自由度,以便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有利于个性的发展。

培养方案应对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培养方向、学习年限、课程设置与学分、培养各环节等做出明确的规定。

培养方案是培养研究生的法规性文件,应认真制定并维护其权威性,一般由各学院组织专门小组在调查研究国内外先进培养模式的基础上提出,经学科负责人签字,上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实施。培养方案按专业学位学科领域制定。

根据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由导师和研究生一起共同制定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在研究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完成,经指导组同意,报学院批准后,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